2022年12月23日 星期五

被討厭的勇氣讀後心得 下篇(作者:Capufish)

 作者Capufish (Capu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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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心得] 被討厭的勇氣1&2

時間Thu Jun 14 01:10:42 2018

: 針對「課題」這件事情,我認為有一派哲學更適合談課題。

: 而且講述的更加清楚明白,那就是「斯多葛學派」。

: 許多人應該看過這段話:「寧靜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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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上帝,請賜給我雅量從容的接受不可改變的事

: 賜給我勇氣去改變應該改變的事

: 並賜給我智慧去分辨什麼是可以改變的,什麼是不可以改變的。

: ---


看到上篇許多人對《斯多噶》有興趣,所以再分享一些我的心得。懂得分辨什麼事情是「可控制」,什麼是「無法控制」,是斯多葛的入門心法。對於這個心法還可以再更深一層的討論。


那就是「可控制」的定義為何?(文長,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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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結論:


「可控制」應指在合理範圍內可以做到的事情。可以做到,但非常困難,這就是屬於不合理,也就是「無法控制」。可以控制的,就去做。無法控制的,就接受。越快接受,就會越快將心力放在可控制的範圍,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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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舉例來驗證這個思維:【女生去夜店,被性侵了】

第一派的說法通常是:「女生不自愛,穿太少,誘人犯罪」等。

第二派的說法通常是:「去哪裡,穿什麼,這是個人自由,身體自主權」等。

去夜店這件事情,當事人可不可以控制? → 可以。

所以不要去 = 被性侵的可能性降低。



但我們不可能因為害怕車禍就不出門。

雖然不出門是一種選項,但它不合理。

所以即使「不出門」是可控制的,也不會是我們想要的選擇。

面對在夜店性侵的可能,我們可以控制的是什麼?

1. 多帶幾個親友去。

2. 不要喝陌生人的飲料。

3. 不要讓飲料離開視線。

4. 派一個,甚至兩個親友看住自己。

你也許還可以列出5.6.7.8.9項,這些選項都是屬於「可控制」的範圍。就「女生去夜店,遭到性侵」這件事情而言。性侵他人者該死,絕對該死,沒有任何可以辯護的理由。而被害者也沒錯,錯的絕對不是她。但是,這個但是很重要(這邊怕被曲解意思)針對應該做到的「合理控制」做法,當事人是否有做到?

假設被害者已經盡自己「合理」能做到的「可控制」。結果還是被性侵了,那就是屬於「無法控制」的範圍。別人要不要侵犯你,你是「無法控制」的。與其將「不被侵犯」的期待放在對別人的信任上(無法控制)。倒不如自己做好「可控制的事」。

假設跟一群朋友去夜店玩

(可控制1)不喝酒。

(可控制2)有交待兩個朋友留意自己。

(可控制3)請家人朋友來接送自己。

都做到這樣的範圍了,我們就在「可控制」的範圍盡力了。如果真的還是發生事故,那就是「無法控制」。例如一群孔武有力的男生,直接當場把人架走性侵。這種狀況雖然還是有可控制的方法(像是僱用保鑣),但這脫離常理了。在合理範圍內,做到所有能控制的,剩下的都是「無法控制」。這邊「合理」的定義很重要。我自己的定義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範圍。」


請保鑣不是一般人會做的(=無法控制)。身上配戴一把槍防身,也不是一般人會做的(=無法控制)。所以在談「可控制性」的時候,必須將合理性放進去。

「合理 + 可控制」=合理的可控制性。

「合理 + 可控制」=合理的可控制性。

「合理 + 可控制」=合理的可控制性。


講到這邊,很多人就會下意識認為:「講那麼多,還不是檢討受害者?」但這邊檢討的並不是「被性侵」這件事情的責任。而是被害者在自己「合理範圍」內的可控制性有沒有做到。

再舉例:【去信任的親友家,結果被性侵】通常去親友家不會特別「防備」,所以上述講到的控制法都沒用。因為我們不會防備親友的飲料,不會因為去親友家還找朋友保護。所以這邊「合理的可控制」很少(真的要說就是平時得留意親友的為人)。如果被信任的親友性侵,大多是「無法控制」的事情。


面對這個世界可以天真,但永遠要對人心的黑暗面有所警覺。這個警覺,就是在「合理」範圍內,盡量去留意自己的「可控制性」。如果一個女生獨自去夜店,喝酒喝到掛,最後被性侵了。這件事情絕對是加害者的錯。BUT!如果受害者在「合理」範圍內能盡量小心一點。將可以使自己被性侵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這是最後一個例子:

小明有一百萬,他放在家門口炫耀,隔天一百萬被偷走了。請問這件事情是誰的錯?絕對是小偷的錯。BUT!小明是不是應該要想想,「合理的可控制」有沒有做到?例如錢不要放在家門口、加裝保險櫃、監視器、養看門狗等等。這邊就是「可控制性」可以加強的空間。假設小明沒讓任何人知道自己有一百萬,還把錢存進去銀行,這就萬無一失了吧!


結果隔天銀行倒閉,一百萬全部泡湯。

這個時候我們就不會去探討小明的「可控制性」了。因為銀行倒閉這種事情,誰控制得了呢?ps:看到這邊你應該要去思考:「銀行倒閉真的不可控制嗎?」能不能關心一下金融趨勢跟銀行風評?或是將一百萬分成兩間銀行放?


這些簡單的合理範圍,就是可以控制的。

*

要把「可控制」跟「無法控制」分清楚,沒那麼容易。必須將生活中遇到的雜事套進去思考,反覆磨練。才能得出屬於「你自己的」可控制與無法控制。


*

「合理的可控制」,才是斯多葛的可控制。

其他「不合理的」就應該要歸類到「無法控制」。

可以控制的,就去做。面對不幸的可能,我們要盡量掌握自己可以做到的。

如此一來才能避開不幸,朝好的方向前進。無法控制的,就接受。

面對已經發生的不幸,我們已經無從改變事實。再煩惱也是徒然。

越快接受,就越快能將心力放在「可控制」的事情上,繼續努力。


: 順手推薦一本神書,必看,送給所有你愛的人。

: 《回到自己的內心,每天讀點斯多噶》:https://goo.gl/YtZFVV

: 放下不在自己控制範圍內的事物,先安頓好自己的心,才能把人生過好

: 想徹底改變「認知」,可以從閱讀這本書開始做起。

: 光閱讀絕對不夠,要從生活中去實踐斯多葛的心法,相信會比阿德勒更有幫助。

: 身為一個斯多葛學派的信徒,真摯推薦這本書。

: 謝謝大家。


《回到自己的內心,每天讀點斯多噶》:https://goo.gl/YtZFVV


還是推薦大家找這本書來看。有空再分享斯多葛會怎麼看待:「是社會不景氣,還是你自己不爭氣?」這句話。謝謝大家。

PS:推文有提到「時間點」的適用,建議一併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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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46.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ok/M.1528909846.A.13A.html

推 a0925313803: 其實會刻意曲解你的意思人是屬於 不可控制的 06/14 02:24

→ a0925313803: 看文章 發現原PO一直很怕被曲解 XDD 06/14 02:25


因為有些人只要看到「可以怎麼做,」就會打起「檢討受害者」這個旗幟。


這樣就脫離內文想說的東西了,所以在我可控制的範圍內,盡量注射預防針XDD


推 kazushige: 其實用那舉例是真的很容易誤會的,不過原po解釋得很清 06/14 03:51

→ kazushige: 楚,所以推XD 06/14 03:51

→ kazushige: 期待下一篇 06/14 03:52

推 hereiam1022: 推一下原po,舉例很務實也很能理解(會被批評的理由 06/14 05:48

→ hereiam1022: )。 06/14 05:48

→ sonora: 作者你有一個可控制的行為,研究性侵犯的行為模式再來舉 06/14 06:32

→ sonora: 例 06/14 06:32


如果擔心性侵,研究性侵犯的行為模式確實也是可控制的。但我是生理男比較不擔心,所以特地花時間去研究,並不在我的合理範圍。不幸被性侵就只能接受了。因為那對我來說屬於「無法控制」。如果S大是想表達我不懂性侵犯,我確實不懂。舉例只是想說明面對危險的可能「自己能做的」,也就是可控制的事情。我想一般人不會特地去研究性侵犯。就像一般人也不會因為擔心謀殺,而去研究殺人犯的行為模式。

s大若真的想討論,也歡迎交流。我相信還是能夠透過可控制與無法控制的想法,來討論性侵犯的行為模式。以及如何盡可能的做到「可控制」,來避免性侵。


(但這篇不是想討論性侵啊,重點在於合理控制,性侵只是舉例而已...)

PS:小明放在家門口的一百萬被偷了,小偷的行為模式沒人關心嗎?

推 NrQ: 推 06/14 09:41

推 faxi: 謝謝原po讓我認識斯多噶,之後來看這本書 06/14 10:32

推 cashko: 我覺得這樣舉例ok啊,一樣的事情不同的情境講或是做其實是 06/14 11:20

→ cashko: 不一樣的,基本上平常講培養保護自己的觀念或是事先預防 06/14 11:20

→ cashko: 性質講不覺得有問題,是出事後的時間點去說為什麼要這樣 06/14 11:20

→ cashko: 或不這樣才讓人覺得檢討,何況那時間點當事人可能也已經 06/14 11:20

→ cashko: 懊悔自責了 06/14 11:20


C大提到重點,您說的「時間點」以及「自責」的問題,我本來也寫在文中。但後來因為想把重點放在「合理的可控制」上,所以刪去。既然提到這邊我就順便講一些原本想寫的內容。

(1)可控制與不可控制的使用,是有「時間點」的。

我自己分成「事故前」跟「事故後」。用「事故」來說可能比較難懂,我用「考試」來類比會比較明白。「考試前」→可控制就是努力讀書、猜題、讓自己準備齊全。運動培養健康的身體、考古題練習、模擬考練習等等


            這些都是「可控制」。


當一個考生把所有能做的都做完了,從斯多葛主義來看,他就無須煩惱了。因為剩下的事情都是「無法控制」的,既然無法控制,那煩惱有什麼用呢?「盡人事,聽天命」→這個盡人事就是可控制,聽天命就是無法控制。「考試後」→結果出爐,不管考的好或不好,結果也是無法改變的。假設考的不好,一定會有學生覺得很自責,覺得自己過去那些時間都浪費了。

為什麼他們會「自責」?

因為他們在想「我明明可以##############」

因為他們「不接受」無法控制的事情出現在自己生命裡。

這個不接受,就是煩惱的來源。

因為不接受,所以拼命找理由來合理化事情本身。

但是成績單擺在那邊,沒有辦法攻擊它,這個時候就會把火力放在自己身上。

「都是因為我###,如果我不要###,就不會###,所以才###」

這邊都是不接受所引起的自責。當然很可能是自己做不好的原因所導致的。

以下很重要,建議一字一字看。


面對成績這件事情。自己能做的,自己可控制的,只有在「考試前」。考試前能做的,就是盡人事。考試後我們能做的,只有聽天命。既然成績不可能改變了,那我們再去煩惱「無法控制」的事情也沒用。所以就接受吧。越快接受自己考不好的事實,就能越快從低潮走出來。

越快投入在自己能控制的事情上面(例如找個第二志願,還是仔細想想自己的方向)反覆陷在考不好的情境中,對事情一點幫助都沒有。考不好已經是事實了,唯有接受,才能儘快重回軌道。這邊如果拿「考試考不好」=「被性侵」來說。被性侵之前,我們可以盡人事,盡量讓自己不要被性侵。但盡人事之後只能聽天命,如果還是被性侵了,我們不應該陷入自責。

因為我們能做的都已經做到了,還是被性侵是我們無法控制的。就像走在路上等紅燈被車子撞到,我們應該不會去自責自己停紅燈錯了。遵守交通規則,是我們盡人事的方式。但別人要酒駕跑來撞我們,這就只能聽天命了。所以會自責有兩種可能

第一:自己真的有該做到,而沒做到的可控制,所以自責。

     (例如自己闖紅燈,結果被撞,這絕對會自責啊)

第二:自己盡人事了,還是被性侵。但因為不想接受,所以找理由來逃避。

      這個理由就是「如果我不要###,就不會被性侵了」

面對上面兩種自責,斯多葛主義應該會說。

第一種自責的人,你無須責怪自己,因為事情已經發生了。你應該要把心力放在未來上面,也就是想想目前「可控制」的事情是什麼。至於那些「無法控制」的不幸,已經無法改變了,再去煩惱也沒用。第二種自責的人,你也無須責怪自己,因為該做的都做了還是發生,那就是命了。你已經盡人事,那就是聽天命吧。不是你的錯,你已經做得夠好了。不要再去執著「無法控制的過去」,把心力放在「可控制的現在」吧。

有段話是這麼說的:「如果你掉進洞裡面,就不要再往下挖了。」


掉進洞裡已經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但我們可以選擇不要往下挖,而是向上爬。向上爬的本身,就是可控制性。而往下挖,就是執著於無法控制的事情上。看到這邊你會發現,不管是事件發生前後,可控制與無法控制都可以完美運用。更重要的是,不管結果如何,它都是屬於無法控制的。既然無法控制,我們就是接受吧。

我們應該把重點放在「可控制」上。而不要去在意「無法控制」的事情。上面這兩句話建議放在心上想過一次。希望這樣解釋能讓更多人明白「時間點」的運用。以上是我個人閱讀斯多葛的一些心得,應該沒有脫離主義本身的論述。謝謝大家。


※ 編輯: Capufish (1.173.46.48), 06/14/2018 14:40:14

推 Yiing: 好文,有趣 06/14 21:52

推 emilian1116: 推~期待下篇! 06/15 14:01

推 lindanew: 推好文,覺得你好厲害唷 06/15 15:38

推 cielQ: 謝謝分享 06/16 12:34

推 ID3238: 期待下篇 06/1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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