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當局去年強行通過服務貿易協議,所引起的占領立法院爭議,迄今都還餘波盪漾。
為什麼會起這麼大的爭議,若追根究柢,都是因為詭異的中華民國憲法所導致的。
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有沒有發現奇怪的地方?何謂固有之疆域?從何時開始固有?哪些地方是固有?非常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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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328號:
解釋爭點:國家領土範圍之界定得由釋憲機關解釋?
解釋文:
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
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也就是說,司法機關沒有辦法解釋中華民國政府的領土範圍,究竟是相連到天邊,還是孤立的海中小島,根本弄不清楚。結果就導致張慶忠帶頭的國民黨立院黨團,想要利用兩岸協議等同行政命令的方式,待公告三個月後就自行在廁所旁生效。
問題是,中華民國總統的行政命令可以到達中國共產黨實際佔領並統治的的區域嗎?很顯然地這是政府的一種自慰心態,中華民國總統?中共才不鳥你。
回顧自1992年以來,中華民國的範圍在不同的總統當政時,會有不同的疆域範圍。阿輝伯說兩國論,不把中共統治範圍視為國內。阿扁說一邊一國,也不把中共統治範圍視為國內。
大正八年的台灣、澎湖並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馬英九政府則是到現今為止都還把1949年就已失去的領土,當作自己行政命令可宣達之處。也就是在這個兩岸同一國的基礎上,馬政府大談各種協議,包含了ECFA和兩岸金融MOU。而這些協議都是會嚴重的傷害台灣實質獨立的現狀,簡單的說就是化獨漸統,執行經濟統戰。
還想維持現狀嗎?別傻了,習近平才不跟我們慢慢瞎耗。因此,無論是台獨運動者,堅守中華民國主權者,都應該起來一起反抗中共與國民黨政府聯手的經濟統戰。
而這個經濟統戰的法理正當性,就來自於詭異的憲法第四條。將領土界線劃分清楚。讓經濟統戰失去法律的授權,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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