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日 星期四

你今天被「物化」了嗎?

什麼叫做物化(Materialization)?很多人用直白的看法解釋成:「不把別人當人看」就是一種物化。甚至說「把人或人的服務與勞動當作可交易的商品」就是一種物化。

今天社會上最常講的物化女性,搞得好像那些自願用自己姣好身材交換金錢的女人都在物化自己一樣。

但實際上物化從來都不是金錢或交易的問題,而是無視個人意願的問題。

也就是說,今天無視個人意願的種種強迫他人的行為,或是把對方視為沒有自由意志的個體,或是曲解對方的意願,都算是一種「將他人物化」的方式。

事實上就算波多野結衣拍的AV片或是代言悠遊卡也沒什麼物化的問題,因為這是她自己的選擇。

然而,在今天左派把無視個人意願的強迫交易,說成是金錢交易的問題,具備很高欺騙性。舉幾個例子來說好了:

勞工與奴隸的差別是,今天勞動者前往工作場合工作,是他們願意用時間與個人能力換錢,但奴隸根本別無選擇,甚至連薪資都沒有,是被奴隸主強迫的,這就是物化。

要是今天勞工自願想要提高工時加班賺錢,也完全不能算是物化。



性工作者與性侵受害者的差別是,性交易是性工作者們,願意用時間與服務來換錢,而被性侵害的受害者則是被強迫進行性服務的(通常伴隨著肉體上的暴力)這就是物化。

要是今天性工作者想要多接幾個客人賺錢,也跟物化沒什麼關聯性。

根據這樣的觀點,當你能釐清什麼是物化的時候,你就會發現,一天到晚在抹殺個人意願進行物化的其實就是左派人士。



說個最極端的,蘇聯的古拉格,是一種強迫勞動進行肉體摧毀與精神改造的場所。

比較溫和的版本比如說,家長經常不知道他們的小孩的感受,但家長覺得小孩子怕冷,你就必須加衣服,儘管小孩實際上已經熱得要命了還是要多加一件,不然就會挨罵。

家長覺得小孩餓了,小孩子就必須一直加飯菜,儘管小孩子不想吃了,要是發揮自由意志說不要繼續吃的孩子,還會被罵是不孝順、頑劣的小孩、不體貼父母好意。

同理,有些明明身為布爾喬亞的左派,與勞工群眾距離很遠,但身為布爾喬亞的左派人士,覺得勞工群眾被壓迫、是受害者。

勞工群眾就必須跟隨左派們的革命行列,發揮自由意志說自己真的想加班多賺點錢的的勞工,還會被罵成是工賊、民粹、自私、愚民、依附體制的叛徒。

再推廣一點,無視人我分際,一天到晚道德勒索自己伴侶的恐怖情人,也是在物化自己的伴侶,因為他們無視自己伴侶的個人自由與私領域,任意的踐踏人我分際線。

還有無視契約精神,一天到晚苛扣勞工薪水的慣老闆,也是在物化自己的員工。因為勞資契約上面所明定的薪資,是老闆與員工雙方的自由意志(個人意願)妥協之下同意的產物,今天無視契約精神任意扣薪的慣老闆,就是踐踏員工自由意志,任意的物化自己的員工了。

最後提供一個例子給大家思考,當年廢除公娼制度,強迫讓許多長年靠賣淫維生的公娼喪失工作的政府?算不算是物化了那些公娼呢?

力倡妓權的日日春協會


總之,把對方當作一個沒有自由選擇、自由意志、自主思考能力的對象來看,就是物化。

2 則留言:

  1. 即使女性「不專業」 也不該被如此對待

    兒少與婦女運動出身的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對於台北市政府秘書處女性成員黃瀞瑩被台北市長柯文哲要求「跟粉絲吃飯」,甚至影片還被上傳色情網站一事,表示當中的性別議題與社會觀念應該被好好討論,這些身為女性主義者的我都是與李委員有共識的。

    唯一有個地方我不認同,李委員在探討黃瀞瑩被要求陪吃飯與色情化的時候,不斷強調黃瀞瑩是個「專業的女性」,所以這些行為是對女性的不尊重,這樣的說法陷入一種個人主義、菁英主義的觀點。雖然我相信李委員本意並非如此,但是這樣的說法,彷彿只有擁有足夠專業或成就的女性才不該被如此對待。

    台大女性主義法學教授陳昭如曾說過:「女人作為一個群體,一個女人被怎麼對待,既象徵所有女人都可能被如此對待。」也就是說黃瀞瑩面對的性別歧視,是整體父權社會對女人的性及身體宰制之下的社會縮影,還有多得不計其數的女性不斷遭受性客體化、性剝削與性暴力對待。

    如果我們真心想要營造尊重女性的社會環境,那不論女性的專業或成就如何,包含被童仲彥議員偷拍的賣雞蛋糕的女性,甚至是社會中失學無業的女性,都不該被如此對待。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m/realtime/20180802/140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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