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有一本講溝通的書上寫過「有魅力且受歡迎的人」大多擁有以下10大特質:
1■「聽」比「說」多。
有魅力的人善於問問題、看對方的眼睛、微笑等,讓對方覺得自己很重要。他們跟別人互動時的重點跟口語比較無關,而在肢體語言。即便開口說話時,除非對方要求,他們也不會搶著給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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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會選擇性傾聽。
有些人面對比自己低階的人,會忽略對方的談話。有魅力的人不同,他們跟別人談話時都會仔細聽,讓對方覺得兩人之間有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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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先把自己放一邊。
當一個人忙著處理自己的事情時,就沒有空跟別人產生連結。把全神貫注當成一個禮物送給對方,光接收到這個禮物,就會讓人想跟你在一起,並且記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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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先施再受,往往不求回報。
有魅力的人懂得,先不要想能獲得什麼,把注意力放在能給予什麼。付出是建立真正關係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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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沒有表現出覺得自己很重要。
老表現出覺得自己很重要的人,會讓人反感和不舒服,不可能讓別人對他留下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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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人才重要。
有魅力的人了解,一個人已經知道他知道的,那些東西已經不重要了,因為他沒辦法再從中學到更多。但是,別人知道他不知道的,因為能向別人學習,所以別人變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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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把聚光燈打在別人身上。
沒有人會嫌稱讚太多,看到別人做得好,不要吝於告訴他們。別人不只會感激你的讚美,也會感激你願意花心思注意他們,增添魅力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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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慎選所用字詞。
一個人選用的字詞會影響其他人的態度,例如,不要說「我今天必須面試一個人」,而是「我今天要幫公司挑一個好的人才加入」。一般人都想跟快樂、有熱情、感到滿足的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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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說別人的壞話。
大家多少都喜歡聽八卦,但是都不尊敬講八卦的人。說別人的壞話,聽到的人會懷疑,你會不會也跟別人說他們的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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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毫不猶豫地承認自己的錯誤。
比起充滿保護色的人,一般人比較願意跟謙虛、大方聊自己曾犯過的錯誤,並適時自嘲的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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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心話,我覺得上面10點很有價值!
你會發現,若把每一條倒轉過來,瞬間就變成【教主的10大基本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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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比聽多」
「選擇性傾聽」
「總是把別人放一邊」
「先受再偶爾回饋一下」
「只有自己最重要」
「外面的人一點都不重要」
「把聚光燈打在自己身上
「隨心所欲發表言論」
「常抨擊立場不同者」
「自己絕對不會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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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問題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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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寫的10點貌似全都是「討人厭性格」
為什麼有些人就是可以成為「教主」,受到若干信眾的擁戴、達成「財色雙收」的幸福;
但更多這種人不要說爽爽當教主,現實中連一個朋友都交不到、一輩子都只能當「邊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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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兩者間最大的差異在於:
「是否有能力建構出完整且吸引人的教義(理念)」,同時搭配基礎的「行銷宣傳能力」來吸引廣大支持者關注,而最重要的一點,一定要能「持續自我感覺良好、始終覺得自己是對的」,才不用去在乎旁人的眼光、教主的位子才能「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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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年經驗看下來,幾乎每一個領域有影響力的「教主」,本身性格大多有缺點,放到一般職場標準來看,絕對都是邊緣人的等級,從小到大肯定都被老師當過異類,還有可能遭受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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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慘的是,現實中有超過99%這種人;
長大以後依然過得不太好,特立獨行的關係,導致無論到哪一個職場環境,總是與同儕格格不入,如果不是有特殊專長可以獨立作業,這種人工作上最容易受挫,非常辛苦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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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極少數人,能成功開創出「自己的信念」,搭配社群媒體的工具、與堅強的自我感覺良好,就這樣成了教主,獲得完全不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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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很不想這樣下結論...
但現實就是如此,如果一個人天生是怪咖,要嘛一輩子當邊緣人、要嘛就試著成為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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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融入社會,扮演好普通人的腳色?
放心,不可能的。
唯一的差別只是,有的人很早就接受這事實,有的人則寧可抑鬱苦悶到老,還是不肯面對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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