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最醜陋的風景是人。」這個明確的事實。
想必看到這裡會覺得我在胡說八道,富有人情味的台灣怎麼會人心醜陋呢?請先耐著性子看下去你就會明白了。
在台灣民眾之間普遍存在一種觀點:「付錢的就是老大。」而賣東西的只是想賺你的錢,提供服務的人就是地位比較卑微的人。因此很多人討厭被稱作從事服務業。
還有,在勞資關係方面,很多資方慣老闆也認為:「我給你薪水所以就是老大。」「有給你薪水混口飯吃就要偷笑了。」於是剝削勞工變成一種常態。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內建思維呢?其實這跟傳統儒家與法家思想的輕視(敵視)商業有很大的關係。民眾認為從事販賣的商人就是想賺錢的下等行業,民眾認為提供服務的服務業也是下等行業。
於是就產生了給錢就是老大這種奇怪的心態。
至於勞資關係就更離譜了,這跟儒家的家父長式管理很有關係,今天受雇為員工的關係等於納進了自己家族的體系裏面(很多中小企業都是家族式的)雖然員工算是自己人,但又沒有血緣關係,因此升遷的管道受阻,連薪水福利也都比不上他們家族裡面的血親。
家族企業裡的非血緣關係員工的地位極為低下 |
而且還因為被納進了自己人的圈圈(其實是公司員工)就多了無窮盡的義務必須遵守,但卻沒有什麼權利可以享受,搞到後來在家族企業裡面工作的員工都像是古代的長工與丫鬟,地位極其卑下。
那麼商業的精神是什麼,我告訴各位。商業的本質就是一種雙方得利的互利共生。
試想,各位如果想要搭汽車要怎麼做?是自己設計,買工具機,造零件,自己組裝?還是直接到經銷商門市買一台?而這一輛汽車是怎麼組成的?
其實是一家汽車廠商,透過購買數百家廠商所製造的不同零組件,在裝配場組合起來,再經由銷配門市與廣告呈現到消費者眼前。一台汽車所需要動用的專業知識至少超過五萬項,那麼請問如果交由一個人來包辦製造,要花多久的時間才能完成。
事實上,就算一生的經歷你都造不出一台汽車,這就是個人能力的極限。但是透過市場機制與工業技術的完美組合,每個人各盡其力也各取所需,你所需要的一輛汽車就出現在你眼前。
說一項簡單一點的好了,假設今天你餓了想吃一塊雞排,但是不能使用購買的方式取得任何材料那要怎麼做?
首先,要去打獵,獵一隻野雞。等等,打獵工具也要先自己製作,然後還要查詢野雞的地點,花幾天的時間學習狩獵技術,獵得野雞。
然後是薯粉,首先,要先去野外去得植物的塊根,曬乾之後用杵臼磨成粉(要學會製作石器才會有杵臼),然後用濾網(要學會織布技術才會有濾網)過濾雜質後,烘乾(要學會生火才能烘乾)然後你就得到薯粉了。接下來是油鍋跟油,就讓各位自行想像吧。
簡單的說,如果沒有商業,今天要弄一個雞排來吃你可能就得花上半年的時間才能把材料準備好並具備製作雞排的技術。
然而這就是摧毀私有財產制度之後的世界,這個就是馬克思主義的世界,消滅自由市場經濟的結果,對於一個現代人來說根本就難以生存。
在一個公平自由開放的市場,買方跟賣方沒有誰是老大。買方用自己的勞動所得或資本利得產生的貨幣,交換了賣方的商品或是服務。賣方一心自利只想賺錢,但是買方也因為賣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得到滿足。每個人都是為了自私的出發點,賣方只想自己賺錢,買方只想著自己滿足。經過交易,雙方都得到了想要的東西,這難道不是一種互利共生嗎。
為什麼這麼簡單的道理儒家跟左膠都不懂,而只會要求別人自我犧牲來滿足別人呢?原因就是,在它們的理論假設前提,就把所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當成零和遊戲,即一方有所得,其他方必有所失。
這當然是脫離現實的。事實上,在社會上的人際之間所包含的賽局還有很多可能性,當然不可能用零和遊戲來當作倫理學推理的基本原則。
假如老闆跟員工的關係是,各盡其力各取所需,只要員工在符合勞動契約的內容下達到預定KPI,老闆當然也要依照勞動契約來給薪水。自然就不會有加班凹到死的情況產生。
假如消費者買東西或者享受服務,也能明白給錢的並不是大爺,而雙方是一種等價的交換,自然在買完東西或享受服務之後會互相心懷感激。
你們看完,覺得社會應該要向自由市場經濟的精神看齊呢?還是要繼續走傳統的那一套輕視(敵視)商業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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