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6日 星期四

耶穌在台灣也會被石頭打死(與談者:何頤)

常:傳統上宗教屬於自發秩序,被歸類為右派,有文化傳承與觀光價值,也常常是人類社群的基層互助組織,但有些宗教內部的核心理念偏左。宗教普遍認為救助貧窮才是善良,但多數是自由樂捐的。有些邪教要人為了證明自己善良而強迫捐獻數十萬、數百萬。不同捐獻金額,還能獲得不同顏色的衣服,完全是課金遊戲的概念。像這種壓迫個人自由意志的宗教,就是左傾的邪教。
 
何:一般宗教聚集資金,即使不跳八家將,辦些其他活動,一樣能促進消費,不見得是壞事,因此主張個人與私人組織行善濟貧的宗教是右派,強迫人行善濟貧的宗教是左派的,而並不是救助貧困就是左派。〈Who Really Care〉這本書引用統計,發現現實中美國保守右派共和黨人捐款給慈善機構,比較左傾的民主黨更多。

常:簡單說,右派會先叫人自我滿足,有意願再行善,不會強迫要人割肉行善。有些佛教的派別有捨身飼虎的故事,這種違反基本人權概念變成「動物權優先於人權」的,大概算是左傾的宗教流派。

公審在台灣是每天上演的戲碼

常:如果沒有動用強迫信徒割肉行善,信徒可以自由離教挑選宗教與教派的,仍算是右派。
但如果他們用道德勒索來強迫,嚴重點像是集體的道德公審,就傾犯了私領域的事情,變成了左左。普通的宗教要是道德訴求推論不合理,你可以不理他;如果他們的道德勒索對你有嚇阻力,讓人害怕,也許是顯示你自己覺得他們的訴求有說服力,但更可能是被群體的力量
給壓制了。

常:彌爾是把社群發動的道德公審類比為政府公權力的,其實這很容易理解。
但基督教保守右派不採用彌爾的定義。美國左派會公審右派人物的道德,美國右派也會依照左派標準去公審左派人物的道德,過程完全沒有強制力,都被視為言論自由。
非法實施強制力的「妨害自由」構成刑事罪名,但是沒有強制力的「道德公審」不會構成刑事罪名的。當然群體對群體不構成公審,那是一種互爭話語權的戰爭,個人對個人也不構成公審,那只是雙方吵架。個人對群體也不算公審,個人凡而要小心群體反撲。

何:但如果有法律可以禁止道德公審,那麼這個法律也可以剝奪我的言論自由。例如我說馬克思不工作卻靠紅色資本家養,馬克思哭窮子女早死,家裡卻僱得起女傭還睡女傭⋯馬克思的窮困是他自找的,根本不是資本主義的受害者。約翰藍儂推廣共產主義,卻靠著發行共產主義歌曲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賺大錢,變成大富翁,而且還不依照共產主義把財富分給窮人,所以他是個假共產主義者。

何:如果有個機制可以禁止道德公審,那麼這個機制也可以禁止公開發布以上資訊。因此彌爾談道德公審的約束,當然不是讓司法機構來做,而是只能勸右派紳士們自律,不要去公審別人啊。

常:道德公審與人民法庭的極緻,可以參考左左們做過些什麼,例如蘇共與社民黨還有中共所發動的群眾運動皆是如此。他們所實行的公審稱為人民審判,他們施行的罰責常常是實質上肉體毀滅性的,以便之後奪人財產。像這種情況在遠東儒教的農村也會發生,實在不是偶然的啊,當然道德公審不見得伴隨強制性實質暴力…但很多左左的道德公審下一步是人民法庭再下一步就是肉刑了,而且有時候光是道德公審所做出的人格毀滅,比死還可怕呢。

1 則留言:

  1. 宗教一定是屬於右派的嗎?(與談者:台灣自由主義社群板主群)https://www-ss7bl.blogspot.com/2018/08/blog-post_22.html?showComment=1534970013289#c407516547479706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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