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3日 星期五

啊嘶~少年仔,要不要來一點歧視成本(作者:真基進側翼的學習筆記)

這幾天,知名網路美式脫口秀主持人曾博恩,嘲諷鄭南榕的事件,在覺青界可說是鬧得風風火火,許多左派人士--

包含朱家安也在第一時間響起宣戰的號角:「我不會想跟聽了這個之後笑得出來的人做朋友。」

筆者在跟到事件的當下,已經算是挺晚的時間點了,甚至還有人想出了「鄭南榕燒烤店:一鄭三吃」這種更地獄的梗。

(而且我笑得很大聲,我想朱家安應該不會想跟我當朋友。)

所以我們今天乾脆也來學朱家安討論一下,我們到底能不能因為他人的言論自由而批評與抵制?又這樣是否會侵犯自由呢?

答案是--當然可以。

我們當然可以因為一個人的所作所為,而去支持、抵制任何人事物,並且毫無侵犯自由的疑慮--除非我們使用強制力限制他人。



因此,不論是一個人講的笑話很難笑,或是這個人支持一國兩制,甚至是因為這個人是個同性戀者,而你選擇不去購買他的產品與服務,在經濟學的視角上看來,本質上都是一樣的--歧視(Discrimination)。

看到這裡,先別急著翻維基百科跟我們戰歧視的定義,你很可能會說:「不對呀!博恩是因為做錯了事才被抵制,跟壓迫同性戀者的惡意歧視怎能相提並論呢?」

在日常語境下,會認為「歧視」就是針對某些特定族群的成員,僅僅因為他的身份或歸類,而非個人特質,就給予他不同且較差的對待。

覺得「歧視」總是以某族群的利益為代價,提高另一個族群的利益,是一種惡意的、不公平的差別待遇。

但今天,我們要從經濟學的角度出發,帶你用全新的視角來看待歧視。

在「資源有限」這個客觀前提之下,意味著人們必須做選擇,一旦你做出某種選擇,就一定有「選擇的標準」。

而這種選擇的標準,其實就是「差別對待」,也就是「歧視」。

「資源有限」、「選擇」、「差別對待」、「歧視」,這四個概念其實是一體的,也就是說「只要有其中一個,那就意味著同時會有其他三個。」

換句話說就是:「我們永遠無法避免歧視(做選擇)」。

而選擇的前提,則是來自於「個人偏好」。

我們舉個常見的例子好了:

胸奴會選擇胸部大的女生做交往對象,而拜金女會選擇有錢人作為交往對象。

這種選擇偏好的本質,其實就是一種偏見,或者說是歧視。

因為資源是有限的,選擇也是有限的,所以當一次只能挑一個人交往時,胸大的跟胸小的之間,就會形成一種競爭。

我知道某些女生,對於長輩不夠豐滿的問題耿耿於懷,看到我們在這大談闊論胸部問題,想必很不是滋味,但胸小的女生們也不必絕望,因為歧視你們的胸奴們,早就付出了歧視的代價。

沒錯,任何選擇都得付出成本,因此意味著歧視是有代價的。

第一個提出這種觀點的經濟學家,是1992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蓋瑞·貝克(Gary S. Becker),於1955年在芝加哥大學就讀時的博士論文

《種族歧視的經濟學(The Economic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內容主要是說:「歧視別人的人,自己也必須付出代價。」

機會成本便是「放棄的最大代價」,很有可能你是一位既嫻淑、有智慧又有幫夫運,還很能賺錢的女人,那麼在胸奴們因為個人喜好而歧視你的同時,便已經付出了「無法和這麼優質的女性交往」的代價了。

同理可證,假如我們因為博恩說了個鄭南榕地獄梗,進而去抵制(歧視)他的同時,我們也早已付出了成本,至於歧視成本的大小?每個人都不同。

所以這也能解釋,為什麼博恩的黑特們會如此放任他們的歧視行為--因為他們主觀認定要付出的歧視成本太低了,沒什麼好損失的。

因此,我們如果都能認同,因為博恩說出令人不悅的地獄梗而感到憤慨,進而去抵制;因為一芳水果茶支持香港一國兩制而感到不爽,進而去拒喝,這些都是自由的展現,沒有令人非議之處,那麼若有人因為你支持台獨、同性婚姻、罷工、廢死、女性主義、無條件基本收入、居住正義....等立場,因而不爽,進而去抵制你,甚至影響到你的生意、收入、生計,那也是十分正常的事。

在邏輯上我們不該支持前一段的歧視行為,又同時高喊後一段的歧視行為是迫害自由,很顯然上述的這些行為,都是同一件事情。


1 則留言:

  1. 80%的成功,來自「出席就好」?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90/article/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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