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7日 星期六

封建社會貴族的信用(作者:周布雅)

其實也不是這樣說,警察制度是近代發明的東西,古代是沒有警察的,所謂『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是帝國化的結果,帝國化固然資源集中可以有本錢建立漢唐盛世,可是代價就是人人變成費拉成為國家強大的代價,所以我說阿姨對華語圈的一個貢獻就是破除帝國化優越性的想像,帝國帶來了國家的強大之後其實人民生活沒有更好反而更慘,帝國初期之所以都是盛世只是因為前面的混戰動輒殺掉一半以上人口使得資源分配變得很富裕了,幾代以後人口增加了帝國人民就都成為農奴了

在沒有警察的時代地方秩序的維持需要依靠的是地方自治團體,說白了就是地方上擁有權勢跟暴力倚仗的人,在封建社會是貴族跟騎士,這些人是受過教育而且被灌輸貴族榮譽感擁有貴族責任感的,並不是說這些人就不會魚肉鄉民,可是畢竟他們的收入來自地方賦稅,地方繁榮他們就富裕,地方貧困他們就跟著窮困,而且封建時代小貴族切割得四分五裂誰也無法自給自足,沒有商人流動以及與周邊領主交易的話誰都混不下去,那麼維持基本的信用供人打聽就事關你的生存,名聲太糟糕的話你的家族三代內就亡了,因此封建時代用你家族傳承多久衡量你高貴與否是有它的道理的,你的家族有本事傳承兩三百年表示你們家族的家教是可以相信的




然而帝國化為了防止地方割據設計的流官制度由於管理者跟本地人沒有利益相關反正他幾年就走,把這裡坑殘了也不關我的事了(鵝城的稅都預收到九十年後了),而因科舉而起的士族由於三代內無人考上科舉就會失去特權凋零很難長久維持,地方的秩序是處在一個長久沒有固定仲裁階級的狀態的,問題是民間跟商業的糾紛仍然需要一個有公信力的仲裁者,並且這個仲裁者還需要有相當的武裝暴力足以確保自己的仲裁被執行而且違約的人會被懲罰,在帝國化原來民間組織都被視為可能顛覆的團體被打散的情況,承擔這種需求的就變成宗教團體跟地方角頭,角頭本來指的就是民間替人裁決糾紛的人,他必須在信用上有口碑人家才會找他裁決,而且要有相當暴力威攝人家接受裁決之後才會遵守,所以帝國化之後變成文人無行(文人都去當帝國官僚了,而且八成是貪官),反而流氓替高貴的知識份子做他們本來該做的事情,就變成無奈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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