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 星期一

【法家的思想介紹】

反對禮制,法家重視法律,而反對儒家的「禮」。他們認爲,當時的新興地主階級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勞與才干授予官職,這是很公平的,正確的主張。

而維護貴族特權的禮制則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個作用就是「定分止爭」,也就是明確物的所有權。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淺顯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積兔於市,過而不顧。非不欲兔,分定不可爭也。」
意思是說,一個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對於集市上的那麼多的兔子,卻看也不看。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權已經確定,不能再爭奪了,否則就是違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個作用是「興功懼暴」,即鼓勵人們立戰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懼。興功的最終目的還是爲了富國強兵,取得兼併戰爭的勝利。「好利惡害」的人性論 法家認爲人都有「好利惡害」或者
「就利避害」的本性。

像管子就說過,商人日夜兼程,趕千里路也不覺得遠,是因爲利益在前邊吸引他。打漁的 人不怕危險,逆流而航行,百里之遠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漁的利益。有了這種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結論:「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不法古,不循今」的歷史觀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他們認爲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

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則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他把守舊的儒家諷刺爲守 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術」「勢」結合的治國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別提倡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點。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時,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 政大權,術是指的駕御羣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法家思想和我們現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區別,最大的就是法家極力主張君主集權,而且是絕對的。這點應該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們可以有選擇地加以借鑑、利用。

治國之道 爲了適應新的政治形勢,法家提出了新的治國之道,如上所述,他們自以爲是立於不敗之地的。照他們所說,第一個必要的步驟是立法。韓非寫道:「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 百姓者也。」 通過這些法,告訴百姓,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法一經公佈,君主就必須明察百姓的行爲。因爲他有勢,可以懲罰違法的人,獎賞守法的人。這樣辦,就能夠成功地統治百姓,不論有多少百姓都行。關於這一點,韓非寫道:「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爲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爲非也。恃人之爲吾善也,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爲非,一國可使齊。爲治者用衆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 君主就這樣用法用勢治民。他不需要有特殊才能和高尚道德,也不需要像儒家主張的那樣,自己作出榜樣,或是通過個人的影響來統治。 韓非子的思想

取自:〈白話韓非子〉

1 則留言:

  1. 「法家思想和我們現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區別,最大的就是法家極力主張君主集權,而且是絕對的。這點應該注意。」

    法家思想的核心,就是:「為君主服務」。
    所以當然主張君主集權。
    甚至,各種「富國強兵」的「作法」,也都是「為君主服務」。

    現代有一堆人,特別是某些狂熱份子,
    根本不懂法家,硬要說「法家」=「法治」。

    然後為了「批評儒家」,把「墨」、「法」講成多美好。

    實際上只透露出這些人根本是思想外行,只會人云亦云,
    沒有獨立思考能力、沒有查證和讀原典的能力,
    並且沒有思想史專業(甚至沒有基礎)。
    望文生義,就說「法家=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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