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維護貴族特權的禮制則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個作用就是「定分止爭」,也就是明確物的所有權。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淺顯的
意思是說,一個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對於集市上的那麼多的兔子,卻看也不看。這不
第二個作用是「興功懼暴」,即鼓勵人們立戰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懼。興功的最終
「就利避害」的本性。
像管子就說過,商人日夜兼程,趕千里路也不覺得遠,是因爲利益在前邊吸引他。打漁的 人不怕危險,逆流而航行,百里之遠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漁的利益。有了這種相同的思想
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則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
「法」「術」「勢」結合的治國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別提倡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點。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治國之道 爲了適應新的政治形勢,法家提出了新的治國之道,如上所述,他們自以爲是立於不敗之地
取自:〈白話韓非子〉
「法家思想和我們現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區別,最大的就是法家極力主張君主集權,而且是絕對的。這點應該注意。」
回覆刪除法家思想的核心,就是:「為君主服務」。
所以當然主張君主集權。
甚至,各種「富國強兵」的「作法」,也都是「為君主服務」。
現代有一堆人,特別是某些狂熱份子,
根本不懂法家,硬要說「法家」=「法治」。
然後為了「批評儒家」,把「墨」、「法」講成多美好。
實際上只透露出這些人根本是思想外行,只會人云亦云,
沒有獨立思考能力、沒有查證和讀原典的能力,
並且沒有思想史專業(甚至沒有基礎)。
望文生義,就說「法家=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