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0日 星期四

凡事用道德獵巫必定摧毀自由

道德一詞聽起來是一種維護,社會安寧與秩序的法則。或者是維護善良、公益、溫和民眾權益所需要的概念。

在這些漂亮的善意包裝之下大家都沒想到的是,其實道德是沉重的枷鎖。

集體主義的文明現代與自由主義的文明最大的差異,就在於道德枷鎖的數量多寡,一個文明充滿道的枷鎖,就會成為一個極端穩定、不變守秩的社會體制。

這也就是曾經2000年來,儒學透過科舉制度套在東亞人民的頸鍊,讓所有諸夏子民成為非人,而不是自由人。
自由主義的啟示就在於,將人類從複雜的道德枷鎖中解放出來,讓人類可以在不妨害別人的前提之下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



舉個幾例子來說吧:

宋代與明代有許多的貞節烈女,在丈夫死後立下牌坊,守貞到生命的終點。史官們圖的是能寫入歷史書讓後世的人,看到原來有這麼多人能夠對丈夫忠誠至死不渝。但這難道不是一種 對於女性自由的妨害嗎,誰又知道在這些貞潔故事的背後,守貞的女人們是否也渴望一個擁抱?

孝順的枷鎖,讓所有的晚輩都必須圍繞在,父母的權威底下過活。無論父母是否正確,都必須無條件的服從。當父母犯錯還必須一切承擔 ,擔任父母甚至是更高的長輩有一切錯誤的豁免權。甚至自己做錯事,都可以責怪晚輩沒有盡到監督的責任。這難道不是一種對於子女身心自由發展的妨害嗎?

對於君主的效忠,也是一項強烈的道德枷鎖,「臣」這個字本來就是俯視的眼睛,俯視所隱含的意義就是奴役。他們不能坦白聽到真實地說內心想法,或者是反應基層百姓真實的聲音。也不能追求自己想達成的人生目標。只能讓自己說一些為君者想聽到的話。

這成就了無數 貌似忠良的貪官汙吏,這難道不是因為無謂的忠誠 所形成的枷鎖嗎 ?

所以魯迅說翻開史書滿滿道德,都是寫著吃人。

華國的文化,確實是一個集體主義文明,而且到現在為止都還有深層的道德義務。家族中的各種倫理就變成無盡的義務必須承擔,過多沒有人想承擔的義務就變成,人人在私下爭取各種看不見的利益。而在公開場合,卻都要表現出道貌岸然的偽善。

因為社會瀰漫著各種道德正確政治正確的風氣,導致偽善者能大聲疾呼,但不能表現出個人真實的想法。甚至有人利用這樣的政治或道德正確 ,來達成批評,抹黑、互相攻擊、潑糞的人格摧毀。

但事實上我們又有資格能為他人判罪嗎?你摸摸自己的良心你有資格當一個道德完人嗎??當每個人的心中的正義都不盡相同的時候, 最後誰得到得能得勝?自然就是能夠掌握大眾和權力的擁有權利者。

所有的真相、證據、法律 都會因為道德背後的權力而扭曲。所以事實上變成一個 道德掛在嘴邊但最後只看權力的費拉民族。當道德凌駕於法治,所有的人打著道德大旗在做權力鬥爭。你期望這個社會能有什麼改善?

真正自由而多元包容的社會,必是自由而開放社會,我們不可能在容許言論自由的狀況,還因為某些道德標準而禁止某部分的言論。

誠如斯蒂芬‧潘弗所言:
「自由言論就是自由言論,對於流行觀點和非流行觀點都是一樣的。我們不可能一邊宣稱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一邊又把言論劃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兩部分。如果有一種檢查制度可以把3K黨從電視裡剔出去,那麼,同樣的制度也許早就把馬丁‧路德‧金恩的講話從阿拉巴馬州剔出去了。必須聽那些聽不下去的話,這正是我們必須為自由支付的代價。」

斷罪的事就交給法律,在此之前沒有人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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