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說『我討厭道德政治』、『我反對道德邏輯討論事情』,但是,我不反對道德本身,我依然相信道德、正義,跟良知,只是我反對把它放到應該以契約、責任義務來解決的事情上。
因為契約是用來解決問題的絕對標準,可是道德是人人都有一把尺的浮動標準,那麼要如何讓明明是人人不同的浮動標準的道德正義,變成人人能夠懂你的界線在哪裡而產生共識呢?
就必須有一個比大小的過程,而由於道德強迫性遵守的特性,這種過程通常是以攻擊性行為來決定誰更加強勢的。
如果用文字不好理解,那麼我舉一些例子,挺同跟反同、通姦除罪化,在這些例子之上我們如果用冷冰冰的條文只談權力義務,很簡單就可以解決並且確定要往哪邊走,可是如果上綱到這是道德良知的問題時,就必需在相互輿論攻擊的戰場之中,先決定誰是不道德一方。
不採取暴力行為是完全不可能的,只是由於現代法律的禁止我們很幸運的將之約束在言論暴力之內,但是如果解開法律的約束回到戰前時代呢?不先死個一成的人口是不可能決定誰是誰非的,必須要一方的暴力能夠強大到壓制另外一方不敢再反對,結果才會產生。
道德秩序的維護就是依靠暴力:你不遵守就會懲罰違背者就會無人理會而失效,暴力是道德秩序的必要要件,因此想要翻轉舊的道德觀,同樣是必需要暴力的,而且是要拿出比舊道德更加強大的暴力才有可能翻轉舊道德的。
這也是為什麼進步人士整天公審人的原因,他們不是無聊沒事幹,他們是想要翻轉過時的舊道德秩序,而想要翻轉成功就是要戰到舊秩序的人閉嘴不敢出來維護傳統美德,新秩序才能被多數人接受而替換成為新的社會默契。
武力是維護道德秩序的必要要件,想要和平的替換不合時宜的舊道德只是異想天開的,你不戰鬥,舊的道德就會一直自我維持下去,想要廢除活人獻祭、廢除浸豬籠,除非你拿出更強大的暴力例如敢做就死刑,才能斬斷道德秩序的自我維護力量,讓新道德取代舊秩序。
那麼,何時應該戰鬥而何時應該採取暴力?
我不年輕了,已經失去太多熱情跟鬥志,我開始嚮往一個拿出紙筆劃合約就能解決問題的世界,我過了中年,開始打不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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