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說謊,給我說謊啊!
我從以前就一直覺得中文無法區分不同類型的謊言,以至於我認識大多數的人大概從小學開始對於【說謊】這件事情的認知就是錯誤的。
【詐欺】(騙子)
利用謊言或者誤導的方式故意造成別人的損失來使自己獲利。
【背信】(毀諾)
承諾保證過的事情不遵守。
【說謊】(欺騙)
為了自己的利益作不符合事實的描述,例如否認自己有作弊。
【善意謊言】(心口不一)
為了避免衝突或者傷害對方,而對說話對象作出不符合內心評估的過高評價,例如幾乎每個老師每個月都在作這種事情,對於一看就不適合升學也沒有天份培養出來什麼的學生,就是說不出口叫他放棄升學能養活自己就好,違心鼓勵他作其實內心覺得沒希望成功的事情,或者為了避免冒犯對方而虛構虛假的讚美辭令(你是個好………)
最後一種是必要的社會化行為,可是前面兩種在文明國家的社會是極為嚴重的指責,被證實確有其事的當事者或是隨意無端的指控往往都要付出非常沉重的社會代價,遭受職場排擠甚至丟掉工作那是常見的事情。
相對之下第三種則視情況決定是否追究,例如法庭上被告為了自保作的不實陳述是不被追究的,可是與自己工作職務相關的謊言則被當作非常嚴重的人格缺失。
至於最後一種沒有絕對的對不對而是使用場合的問題,在不應該作的時候作或者在應該說的時候硬要講心裡話,都被認為是一種白目、社會人際適應能力差的表現
而中文圈很麻煩的就是全部混為一談以及假道學文化,全部混為一談的時候無法區分詐欺跟善意謊言之間的差別,表現出來就是做事沒有人格底線或者白目缺乏社會適應性。
而假道學文化表現出來就是要求他人的時候不停道德抬價一直抬到根本不可能作到,常常就可以看到大人對於小孩的善意謊言看待成詐欺一樣大驚小怪的去懲罰,可是問題是大人對於這麼嚴格的標準自己根本就不可能作到。
當自己違反的時候就仗著身份見笑轉生氣,於是學生跟小孩學到的根本不是【不要說謊】,而是【說謊沒關係只要別被抓到】或者【說謊沒關係只要你地位比別人高別人就不能拿你怎樣】。
事實上大多數臺灣人對於說謊的態度真的就是這個樣子,這就是我常講的,道德抬價到沒有可行性的時候結果反而會變成整個社會都毫無道德,因為每個人從小到大都是看著自己父母師長對於道德光說不練長大的,這種社會怎麼可能對於道德品格當真看待?
對於不同性質謊言的惡性程度,是以『是否違背約定』來決定的。
詐欺不只違背了社會『你不可以隨便傷害別人』的潛在約定,而且還踐踏了更高規則的法律,所以性質上是最為惡劣的。
背信則是破壞了自己定下的契約,在一個有契約精神文化的社會這個人會被知道的人共同唾棄因為此人無法信任,普通的說謊性質是否惡劣要看當下的情境,為了自保的說謊通常是不會被追究的。
而善意的謊言卻是維持人際關係的必要行為,沒有約定存在自然也沒有違背約定的問題。
經常看到一些父母在講教養經的時候,對於小孩的社會性謊言大驚小怪當成天大事情懲罰,卻對於自己對子女的承諾屢屢背信,偏偏毫無自覺還覺得自己很會教,偽君子的養成訓練就是這樣一步一步出來的。
跟臺灣人討論『謊言』、『信用』、『契約』是很累的事情,因為世界觀根本不在一條線上,而且臺灣人根本不覺得背信是一件道德缺失,真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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