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日 星期六

言論自由約束的對象是政府(作者:周布雅)

雖然我很賭爛網路公審的行為,而且因為跟網路公審對幹好幾次被一堆人封鎖,但是我從來不曾以『公審批評人家的行為侵害對方的言論自由』作為理由去反對公審

每次二二八一到一堆腦殘就開始崩潰言論自由,而且講的人很多還是理論上最懂法規的軍公教,假如他們當初的國家考試不是別人代考的,那就是明知道自己在顛倒是非故意為之的邪惡

簡單解釋一下什麼叫做『言論自由』:言論自由約束的對象是政府,政府不得以任何罰則、法規禁止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的自由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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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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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白講,今天如果我批評了蔡英文,『政府』不會因此而逮捕、處罰、逼迫我道歉,這樣就叫做言論自由

可是如果我批評了蔡英文之後,別人來公幹我,別人有沒有侵害我的言論自由?

【沒有!】,是的,沒有!

首先是自由是跟責任連帶的,我享有言論自由的同時我就必須背負言責,也就是我自由發表以後衍生的責任我就必須全盤接受,例如我如果使用了謾罵污辱,那麼我享有言論自由所以我可以發表,然而因此衍生的公然污辱罪我也有責任承受,首先,言論自由是不能逃避言責的

第二,如果我批評了蔡英文,然後其他人看不爽想要來批評我,結果政府用法規公權力禁止他們來公幹我,這樣不叫作『有批評蔡英文的言論自由』,這樣叫做『沒有不批評蔡英文的自由』,真正的自由是政府不應該也不可以介入公眾之間的言論,它必須採取中立方,只要沒有違反其他刑事罪就完全甩手不管,否則就會變成只允許說某一個立場的言論,那叫做言論管制,不叫作言論自由

所以說白了,在言論自由的概念之下,我可以發表我的意見,別人也可以來公幹我,這樣才是完整的自由,缺少任何一方那都叫做言論管制

這也是為什麼我極為厭惡對於『非公眾人物』的政治正確公審行為,因為這種公審行為的目的事實上是想要用集體羞辱公審違背政治正確的人,來製造一種恐懼感跟群眾壓力,使得其他人不敢發表相同言論,這是一種『利用民主反民主』的行為,當擴張到連非公共人物也公審時,它其實是在破壞自由社會,它會破壞自由秩序加速贊同法西斯跟贊同國家對人民思想管制這些反動概念的擴大,最後使民主機制運作前提的自由言論失效

但是這也是為什麼我反對政府用反霸凌作為理由去立法禁止網路公審,因為如果政府可以單一方的禁止公眾講話,只有一半的自由不叫作自由,叫做管制

可是這樣不是很矛盾嗎?我又反對公審可是又反對去限制公審行為?是阿!自由一直都是很矛盾的,如果國家對於公審言論撤手不管萬一出現暴民式公審怎麼辦?

看不下去的人應該自己站起來對抗阿!不要整天只想叫政府替你讓看不順眼的人閉嘴!享有自由之後除了上面講的你就連帶背負言論責任之外,你還連帶背負維護自由的義務!如果這個自由規則你自己都不願意維護,等規則崩壞了你失去這個自由也是你自作自受剛好而已!】

公審他人 是網路上造成政治正確同溫層常見的現象


複習一下:

享有言論自由的同時,不要忘記,你同時背負了【言論責任的言責】與【維護自由規則的義務】

不要事不關己,要記得自由不是不勞而獲也不是沒有代價的,你自己不維護,那隨時都會被收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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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平台與個人之間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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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臉書協助侵害言論自由』的說法我也是常常看到的

雖然我也很不爽臉書的政治正確審查,但是我必須說這不關言論自由的事情,它如果爽它有權限制更多,而你無論從任何角度來說你都只能吃下來

網路平台跟個人之間的關係不屬於政府公權力與人民的關係,因此不受憲法言論自由權的限制,它其實比較接近租賃關係:你跟臉書的公司租用一個網路空間,在合約期間你取得這個空間的使用權,可是這個空間的所有者還是臉書的公司

因為這個空間的所有者還是屬於臉書的公司,因此如果你『不當使用』它是有權把這個使用權甚至整個空間收回去的,至於怎樣算是『不當使用』?你一開始申請臉書帳號時候打勾的使用者合約裡面就寫得很清楚了阿!

因此平台與個人之間的關係它無關言論自由而是商業契約關係,既然是你情我願的商業契約關係,平台方是有權規範例如『某些範圍的內容我不授權你發表』,甚至就算規定『我只允許你發表特定內容,以外的都不可以』那都是可以的,我講個極端的例子,如果我架一個女裝同好的社團網站,規定申請帳號的人必須是男性,所有女性一概不收,而且規定所有貼圖都必須是女裝,只要非女裝自拍照片一律刪文水桶,可不可以?

當然可以啊!因為這個社團網站它是以『接受只能談論特定內容』為前提申請的,你不同意你不要申請就好了,而你如果有例如假造身份、違反站規等等行為,由於你違約了我當然有充分理由停止你網站內的一切權力,這時候你跟我講說你要主張言論自由所以你要在裡面暢所欲言聊美劇,那是沒有道理的,因為你違約的當下已經失去使用權了

所以臉書是有充分的理由限制、禁止你的特定言論的,而且完全與言論自由無涉

但是我們要注意的一點就是,【使用者合約是怎麼訂出來的?】

打兩年前我就在講了,當你在一直要求臉書管這個管那個禁止這個禁止那個的時候,小心到最後挖了坑把自己埋進去,『支那』在中國人的認知是不是種族歧視詞彙?是阿!當初你自己是不是也自己要求臉書應該對歧視言論刪文封號?有阿!所以你現在被鎖了是你自己要求的你是在靠北什麼?

你說不是阿,那為什麼罵中國的鎖特別快罵台灣人的處理就特別慢?我只能說,使用者規章有規定歧視的認定是交給你裁決嗎?有規定臉書在裁決的時候必須要先給你合理的解釋嗎?有規定中國人違規要先處理嗎?全部都沒有啊!你一不是臉書的老闆二不是它的股東,你到底哪裡來的自信覺得『給它權限沒關係我保證它會以我希望的方式來使用』?

【自由這種東西,交出去很容易,拿回來很難,不要蠢到為了希望讓你討厭的人消失,就輕易把你自己的自由作交換,因為很可能到時候,你會比你討厭的人先消失】

自由是很沉重的東西,它是使用了就必須負責、它是拿到了就有責任去維護的,對於看不爽的言論,你就自己站起來去對抗,不要總是想要找老大哥動用規則叫別人閉嘴,當享有自由的人失去責任感,自由很快就會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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