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0日 星期六

言論自由的力量(作者:外國倫看台灣)

 2011年,七月23日晚上浙江溫州高鐵(中國稱動車)追撞事故發生後,中國政府不但沒有做徹底的調查,甚至在一天之內就把出事的列車就地掩埋,只花了一天半就恢復通車,震驚世界!(1)

相較之下,2005年4月間日本JR西日本福知山線發生列車出軌,逾百人罹難,當時JR西日本花25天檢查列車殘骸及鐵軌,福知山線停駛55天才再通車,而中國鐵道部僅花了一天半便搶通,

中國政府的處理方式被許多人稱為「毁屍滅跡」,許多人懷疑有倖存者被活埋。台灣的台鐵事故發生後,電視新聞不斷地報導,網路上也有各種討論,各種指責,建議,檢討,批評的聲音不斷,我從美國視角分享我對中華民國體制、安全議題上的政治與社會習慣的觀點,結果許多的網友留言回應非常有參考價值,甚至有相關專業背景的網友提供了非常棒的見解。





而這些資訊就這樣免費的在臉書,在各種社群平台上流通。許多網友分享這些資訊的時候,

也寫下自己的感想:

「原來如此!」

「很棒的觀點!」

「真的是需要跳脫框架啊。」

過程中,台灣人經過網路上的探討和交流,不用出國,甚至不用出門就得到這些免費的資訊,大家對安全的概念和觀點都獲得的提升,這就是言論自由的力量!光是這個粉專這幾天的台鐵事故的三篇文章,就有45萬次的點閱率,文章已經被分享了將近5400次。

相較之下,有多少中國人知道他們溫州高鐵曾經出事?有多少中國人思考過他們的公共運輸系統有多少問題?有多少中國人能夠藉由網路獲知中國政府組織架構上的問題?

因為中國政府打壓言論自由,臉書,各種社群平台都被禁止,造成民眾缺乏知識,缺乏思辨能力,缺乏對這個世界的認知,甚至無法獲得和生活息息相關的資訊。

台灣和美國一樣有言論自由,民眾可以獲得各種訊息,台灣人只要上網都可以得知不同的觀點和概念,一百多年前日本的福澤渝吉說過: 一個國家的現代化,首先是思想的現代化,然後是制度的現代化,最後是器物的現代化。

今天是台灣的言論自由日,有時候我們忘了言論自由得來不易,我們更經常忽略言論自由對國家的進步有極大的幫助。中國政府打壓言論自由其實就是一種愚民政策,中國因為沒有言論自由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雖然難以估計,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一個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家,

「趕英超美」永遠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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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國溫州高鐵 毀屍滅跡 全球瞠目結舌

冷血官僚 不救人 只顧搶通車

https://tw.appledaily.com/....../Y76QDOD6H5DZM6TIPXGCQ57MXY/

我之前寫過的言論自由相關文章:

我在大學課堂上學到的⋯

【言論自由的一堂課】

https://www.facebook.com/USASEETAIWAN/posts/2331920183787170

太陽花學運時,我在立法院外面看到的⋯

【自由的力量】

https://www.facebook.com/USASEETAIWAN/posts/2649039148741937

我們被恐怖份子攻擊了!

【真正的自由】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2330671480578707&id=2215342485444941

1 則留言:

  1. 對警察「假摔」吹響改革哨音

    日前一宗抗議民眾被以妨害公務、傷害起訴的判決,意外衍生出了「警察假摔」的案外案。法官勘驗錄影後發現,被告並未主動出手,但指揮官在事前就下令員警以人牆「圍起來、貼上去,他如果有推擠,就直接跌倒,用現行犯逮捕」。法官除判決無罪外,亦呼籲警界長官「執法之前,要先守法」。

    司法開始檢視警方執法
    回顧台灣爭取集會自由之路,雖然長年被批為「惡法」的《集會遊行法》仍遲遲未修,但司法已漸漸開始檢視警方現場執法的合法性,不再照單全收。筆者曾就此就教於警界學者,他們也表示有注意到司法見解變化,並邀請法官演講,教育員警要注意。

    可惜的是,此處的「注意」到了現場,可能並非改為注意保護人民的集會自由,只是要注意換個抓人的理由。本次判決所揭露的「假摔」,雖只是冰山之一角,但亦是重要之一角。代表司法終於發現,抗爭現場的警方,在任務當前下其實並非中立的偵查者,而有選擇性辦案,甚至「製造」案件的可能。若院檢以此為契機,在與街頭抗議相關的案件當中,認真檢視相關證據,並充分審酌人民的集會自由,將可望發揮一定制衡之效。

    然而,就算獲得無罪判決,抗爭者失去的集會自由卻難以救濟。另一方面,只要陳抗任務的獎懲壓力還在,即便法官言者諄諄,恐怕聽者藐藐的長官仍是不少,正如基層警員間有一句話:「長官很近,法官很遠。」

    協商減壓技巧處理陳抗
    因此若要落實本案法官的呼籲,亦有必要從警政制度上著手。近年警方教材雖開始納入法院判決,但大部分仍是在教導如何應用於壓制,而非保障集會自由。而每年大規模的機動保安警力演練,內容也都是舉盾列陣、架設拒馬、逮捕驅離等等。因此,公民社會應有管道去檢視在警察訓練中的師資與教材,是否有提供員警實用且合宜的心態與技巧,而不只是學會「假摔」,出事了再來個「查無此人」,或推給「個別員警血氣方剛」。

    坦言之,即便從警政研究的角度出發,「假摔」的做法仍是短多長空。談到處理抗議,一般人可能馬上會想到驅離、逮捕,但在實際上最常用的,反而是「協商」、「減壓」等溝通技巧。目前台警的訓練內容,不僅少了對保障人權的要求,也缺乏對現場溝通技巧的探討。而如果「假摔」多了,與民眾的溝通基礎被破壞,反而會讓抗爭現場的警員事倍功半,疲於奔命。

    其次,就如在刑案上過度講求績效制度,會導致偽造證據、文書以求績效的弊端一樣。除了檢討在陳抗業務上,是否有濫發功獎的問題之外,也須研議如何提高人事制度的透明性以及正當程序保障,讓基層員警遇到不當待遇或懲戒時,能夠適時伸張其權利。

    符合民主法治社會要求的警察教育與人事制度,這不僅是保障集會自由的基礎,也是警政體系是否健全的關鍵。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10413/WEKXB2Z37BCZZIZCFFXDYDQP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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