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8日 星期三

人類的天性是自私的嗎?

基於普世價值、人權或是人文主義經常批判演化學者,認為把人性立於競爭的、自私的基礎之上,是對於人性的毀棄。其實這是很不必要的批評。首先,演化生物學並沒有假設個體必定是自私的,生殖是基因自我複製的表現,假若今天有一段基因序列無法自我複製,它必定會消滅在這個世界上。

生殖可定義為自我複製,而適存性的定義是「生存」與「生殖」,也就是自我保存與自我複製。

胎兒擁有來自雙親一半的遺傳物質
那麼以人類個體而言,人性是自私或者是博愛的?這無法斷言,但可以用博弈論進行計算並預測個體之行為。所謂親疏遠近的關係就是如此演化出來的,人類通常對於自己的血親會有更多博愛的精神,像是母愛的偉大甚至可以奉獻生命。

但母愛的演化生物學基礎是,因為子代有母親一半的基因,且母親的預期生命與繁殖機率會小於子代,因此母親會犧牲生命來成全子代,藉以讓基因有更多的複製機會。此種現象藉由人類個體這種不完美的有機體來表現,母親也許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別人的小孩犧牲生命(像是當初醫院抱錯了)。

人類的親疏關係、同伴意識與博愛精神就是來自於此。因為基因必須積極自我保存與複製的特性,導致人類這種個體具備了無私的一面。但當然也會有自私的一面。
所以人性的本質到底是什麼?我們要如何對這樣的人性進行價值判斷?

既然人性的是基因自我保存與複製的特性在個體層次的突現。我們很難對這種現象進行價值判斷。在人類是種演化產物存在的前提之下,我們為何要執著於對人類的各種行為進行價值判斷呢?又為何堅持要對自然律進行價值判斷?難道你會覺得重力作用下的星球運作軌跡是一種邪惡嗎?

人性就只是人性而已,它是基因與環境的產物,如此而已。進行價值判斷的是其它的價值體系,比如說伊斯蘭文化、武士道精神、儒教體系或是西方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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