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 星期三

美國憲政理念與美國保守思想(作者:劉忠政)

美國是透過「堅定地信仰神」與「不斷地向神禱告」而建立了國。

美國清教徒透過無數次地向神禱告,為人類制定了五份建立「Individual freedom」與「Freeman」理念的憲政文件。
 
這些偉大的文件是來自耶穌基督福音的光,它永恆地照耀了全世界。

五份文件包括:

《五月花號公約》(The Mayflower Compact, 1620)
《維吉尼亞權利法案》(Virginia Declaration of Rights, 1776)
《美國獨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1776)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1787)
《美國權利法案》(United States Bill of Rights, 1789)等。

這五份憲政文件的制定者都堅定地信仰「God」,文件裡都提到了「God」;
這五份文件裡的理念就是美國保守思想的主體理念。

這五份文件裡的「Justice」的本質是來自「God’s law」,不是「Human Law」。

美國總統手按聖經宣誓就職,這代表總統在憲法地位上的權力是來自「God’s Law」。

人類沒有第二個國是「以神立國」、「透過禱告」、「Individual concept」
與「以神的律法」來建立「市民自治憲政」。

《五月花號公約》呈現了:

人類沒有第二個國是按照「信仰God」、「透過禱告」、「Individual concept」與「以神的律法」來立誓建立「市民自治團體」。

《美國獨立宣言》呈現了:

人類沒有第二個國是按照「信仰God」、「透過禱告」、「Individual concept」與「以神的律法」來建立「市民自治國」。

《美國獨立宣言》呈現了:

所有的個體人(Individual)可以透過共同信仰「God」並共同認同所有的人都是被造物者創造平等的,造物主賦予他們絕對不可剝奪的權利(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等理念來建立國。

人類沒有第二個國可以自主寫出《美國獨立宣言》裡所有的偉大理念,美國是以「信仰神為中心的獨立革命」,屬「武裝反抗戰爭」。

法國大革命是「以崇拜人為中心的革命」,《人權和公民權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 1789),簡稱《人權宣言 》,即是「以崇拜人為中心的宣言」,它「崇拜公共意志」;法國大革命屬「暴力革命」,它是流人血的革命,它促成了拿破崙專制政權的興起。

《五月花號公約》與《美國獨立宣言》呈現了:

來自神的智慧與啟示,即「Individual concept」與「契約政治」(Covenant)。

美國清教徒建立了:

「Individual concept」、「Individual justice and liberty」、「Individual dignity and Rights」與「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等理念,而且將這些理念完全注入到憲政裡了;地球上沒有其它國可以自主發生出這種理念,也無法將這些理念注入其憲政。

《五月花號公約》與《美國獨立宣言》呈現了:人類不需要透過「文化、歷史、種族、血緣、文字、語言、武力」等方式來建立「市民自治團體」或「國」。

美國是人類史上唯一可以永遠不停止地接受來自世界各地不同「宗教、文化、歷史、種族、血緣、文字、語言」者的國,因為它是唯一真正用認同「共同的價值理念」所建立的國,光是這一點就可以證明美國的憲政與保守思想高於世界上任何一個國。

現在除了瑞士外,歐洲與北歐各國普遍充斥著左派思想、集體意識、人期望政府多給福利、白手很難創業成功、少子化;歐洲與北歐各國人普遍對未來沒有希望,人不願意承擔責任建立家與生孩子,人只求今生的暫時享受,週末經常出外旅遊而不肯去教堂敬拜。

在歐洲旅遊時,你若看見某人眼神裡充滿了希望與熱情,那大都來自美國的觀光客;你若看見某人眼神裡根本沒有希望與熱情,那大都是歐洲當地人。

美國紐約的自由女神基座上的文字:

「那些疲乏了的和貧困的,擠在一起渴望自由呼吸的大眾,那熙熙攘攘的被遺棄了的,可憐的人們。把這些無家可歸的飽受顛沛的人們一起交給我。我站在金門口,高舉起自由的燈火。」

美國基督新教所傳遞的保守主義精神 是現代以美國為首的自由世界基石


世界沒有任何一國敢學美國一樣,在首都豎立上列這樣的文字牌子,因為他們沒有人可以寫出類似這五份美國憲政文件裡的價值理念,因為他們的文化裡根本沒有:

「Founding Principl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ndividual dignity and Rights」。

美國憲政裡的理念與美國保守思想的理念,是地球上任何國都遠遠無法相比的,這些都是地球上所有追求「Individual freedom」與「Freeman」理想者的唯一希望。

華文字裡的自由,永遠走不進「Individual concept」裡;來自群體意識的自由是專制文化的傀儡歐洲人普遍地不敬畏耶和華與愛耶穌基督,他們的傳統文化與傳統家庭價值正在崩塌,因此歐洲文明正在邁向衰微與死亡之中。

不敬畏耶和華與愛耶穌基督者,就不可能有「聖靈內住」;沒有「聖靈內住」者,「Individual concept」、「Individual justice and liberty」、「Individual dignity and Rights」與「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等理念就不可能在人的靈魂裡燃燒。

歐洲文化裡已沒有了「Individual concept」、「Individual justice and liberty」、「Individual dignity and Rights」與「Individual moral responsibility」等理念,因此人的眼神裡就沒有了希望與熱情。

1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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