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眼中的家暴,幾乎只停留在「伴侶間男對女」的層次。
原因可能很簡單:其它層面不符合女權的父權框架。
所以在女權論述中,您永遠看不見,台灣衛福部對家暴的定義包含伴侶、年少、與老年,而伴侶家暴佔了約 55%。
女權只會一直告訴您,台灣男性肢體暴力很嚴重。
但女權不會告訴您,台灣家暴方式,其定義包含身體、精神、與經濟層面的控制,而每 5 名家暴者,有一名是女性,每 3~4 名受害者,有一名是男性。
女權不會告訴您,身體侵害及精神侵害,都不是伴侶間家暴的最大宗。
女權不會讓您知道,台灣兒少家暴受害,男性比例(54%)略高於女性,且每 3 名施虐者中,有一名是女性(35%)。
女權只會強調,未成年少女如何成為家暴中的性暴力受害者。
但女權不會告訴您,未成年女性遭性虐,佔所有兒少家暴案件約 10~15%,其餘的施虐方式,男性受害皆略高於或等同於女性。
女權只會強調,女性受害就是比男性多,男性加害就是比女性多,女性加害都只是自我防衛,然後要您接受這些「事實」。
女權更不想讓您知道,在美國,女同性伴侶家暴率比異女受男暴力還高、大部份的伴侶暴力是雙向的、70% 的單向暴力,施行者是女性、且母親佔了兒少施虐的大宗(38%)。
結果就是,台灣女權從美國只學了半套,在台灣也只做了半套,然後怪罪父權(如:女性淪為生產機器)為何事情一直發生。
(Kakeru)
男子氣概的真相:大家都為女性受害者抱不平,但誰看見這群在家暴中流血的男人?https://buzzorange.com/2016/12/01/family-violence-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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