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絕大多數的性犯罪者是女性。你沒聽錯,台灣社會上多數的性犯罪者是女性。簡單說就是那些賣春的女人,他們利用性做為服務,這在台灣的法律是不允許的,她們每天都在性犯罪。
而最常上門的客人,其實是執法者,也就是警察,很多警察甚至在某些地方是八大的直接或間接股東,試車是他們的日常生活。最常白嫖的其實也是執法者,因為他們有執法權限當做籌碼。
那麼強暴、強姦這些通常發生在?其實很少是陌生人,8成以上都是認識親近的人,他們可能本來就會發生性行為,只是違法那一次是其中有人不願意而產生的。
我講得很赤裸,但這些都是有社會經驗者的常識。多數人在直覺上都知道,在性這件事情上,女人是比較有本錢的,連肥龍妹都可以出來援,而宅男是沒有人會去花錢買你的臭懶叫的。
這也就是女人在性別上的高價值性,和男人在性別上的可捨棄性,這在行為生態學和演化心理學上都有很堅實的證據。
那麼把性當作換錢的方式是好事嗎?
其實就如同之前所說的,複雜的性關係甚至性交易,會導致財產繼權的混亂和家庭的裂解,讓大政府乘虛而入,強取財產和擴大政府對家庭的介入,因此自然是壞事。
事實上通姦是告訴乃論罪,你有權選擇是否提告。對於有心原諒者足矣,然而左膠們想要通姦除罪化的原因,無非是裂解家庭與社會,擴大政府的權力。
更不用說是在暴力脅迫下的性行為與錄影了,這些都是犯罪行為,都是左左最愛。
然而,把這些行為都甩鍋到男性身上是很荒謬的,事實上有很多男人也是被女人騙子當火山孝子或仙人跳。
右翼的重點在於契約,也就是必須雙方意見一致才行,性行為同樣如此,反而是不遵重他人意願的左翼,才會成天發生那些摸奶、襲胸、強姦、通姦、甚至強姦殺人的事情。
其實這種無視他人意見,真接以暴力達成的性剝削,就跟左翼共產黨直接以暴力搶人財產,殺人佔地是一樣的。
可笑的是,在台灣批評n號房事件的,都是自許左翼的KOL。但他們不告訴你的是,當你逐漸左傾的時候,你很快就會遂行性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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