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 星期三

崩壞的網路禮儀(作者:周布雅)

吐個苦水,不喜無視,基本上對於網路禮儀我是屬於很老派的,看我年齡就曉得我是BBS論壇時代就接觸網路的老人,對於網路互動的禮儀觀念也是建立在網路論壇初起那個世代的老人觀念。

比如我很討厭截圖公審的行為,然而我之所以討厭重點並不在『截圖』而在『故意的斷章取義』,早期的網路用戶應該都還記得論壇時代的網路禮儀是你筆戰可以直接嗆人罵人這都沒問題。

可是如果你想針對對方發言逐條打臉,你就必需引文證明對方確實有說而且沒有曲解編造修改內容,引文時必需全文引用,如果對方文章太長必需刪節,那麼『每一個刪節的部份都必需標註此處有刪文』而且必須是與你回應無關的部份,有關聯之處都必需保留。



這在論壇時代曾是很受重視的常識,因為稍會作文的人都很清楚只要把一篇文章刪去或者增加幾個字,很容易就可以曲解對方文意,如果用這種故意去頭去尾曲解文意的方式跟人辯論,那你根本不是想要跟人真正辯駁什麼東西,你只是單純想要潑人髒水道德抹黑來污辱對方而已。

用這種方式跟人筆戰的人在論壇時代,眾人看待他的公信力是會很低的,甚至會去質疑他的人品,因為這樣直接被圍剿公幹也是常有的事情。

可是現在用一張圖片找到一句話,然後斷章取義曲解文字作人身攻擊好像是一件非常讓人驕傲的事情,這樣做的人還會振振有詞一臉正氣說,怕被截圖不要寫啊!

那當你們看到偷拍犯講說穿得暴露就是自己願意給人看的怕被拍不會不要穿時,你們又是怎麼去質疑偷拍犯的教養跟人格的?



當然截圖在很多時候都是沒有問題甚至有必要的,例如遭受公然污辱恐嚇時取證,或者作為互動證據避免遭到刪文封鎖之類,我隨便也能想出十條、百條情境證明『截圖有其必要性』的情況,然而那些截圖公審的行為絕大多數都不在這百種情境之中,就是很單純的人身攻擊罷了。

我懂,其實我懂我曾經認為理所當然的網路禮儀過時了、不被當一回事了,但是我也沒義務跟誰交朋友或是有責任要回應誰是吧?
 
我不會去要求任何人不可以做什麼或者改變他的行為,你要做什麼那都是你的自由我不會干涉,可是我要如何看待你那也是我的自由少跟我靠北,人格特質之間差距太大那就道不同不相為謀,頂多就是我不會當你是朋友,我不會視你為值得對話的對象,頂多就是這樣而已。

我會畫一條線,線外你的世界我絕對不會去干涉,可是線內是我的領地、我的城堡,侵犯了我的城堡那我就不歡迎你進來,而且線外的世界這麼大,你有這麼開闊的世界可以去,何必硬要往一個死廢宅的小圈圈擠呢,你不需要改變你的行為,但是合不來就各走各的路我不會去煩你你也別堅持在我前面鬧心惹人煩,這就是我對網路禮儀的態度,不勉強,不強求。

還有別把我當成許願池,有問題想問可以直接在版面問,別私訊,知道差在哪嗎?在版面留言表示你預設了對方可以回答可以不回答,私訊表示你覺得對方欠你的,而且連禮儀性的打招呼,跟請、謝謝、對不起全沒有,開口直接質問要人給你答案的話,那根本是挑釁。

任何論壇都有基本的禮儀共識,就是『他媽Google 找答案都不作,就要求別人給答案的是他媽小白!』

你花十分鐘可以找到答案的事情,結果你覺得好麻煩,然後要求別人打五百字講給你聽,你嫌麻煩那別人時間不是時間?

有責任無條件愛你的只有你爸媽,好嗎?

然後如果在論壇這樣子,跟不特定多數人要答案都算小白了,那特馬還指定對象要求指定對象打幾百字給你答案的,根本小白中的小白。

假如你Google過還是找不到答案,真的需要別人幫助,那我給你三個建議

第一:請先打招呼。

第二:請先說明來意原因。

第三:問之前先說『請問』,得到答案之後說『謝謝』。

連這三點都辦不到的話根本是家教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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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預防網路珍珠港 持續接觸才能有效嚇阻 https://www.upmedia.mg/forum_info.php?SerialNo=6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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